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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批准,郑州市市属4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2名工作人员。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专业岗位、名额及具体要求
本次招聘涉及有关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12人。具体招聘单位、拟招聘专业岗位、人数及要求详见公告后附表。
二、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。
(二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(三)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符合相应的学历、学位以及其它要求,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。
(四)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。
(五)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,截止日期以2015年1月1日为准。例如: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(六)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。
(七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1.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;
2.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;
4.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;
5.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。
三、报名及注意事项
(一)报名方式
本次招聘考试,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。